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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技术指南,垃圾焚烧厂要做到这些!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HJ 1307-2023,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自2023年9月30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垃圾焚烧行业)的监管措施、整治成效、《技术指南》编制的考虑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对垃圾焚烧行业如何进行环境监管执法?

  答:为加强对垃圾焚烧行业的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部在2016年起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探索构建起一套政府指导、企业负责、全民行动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实践出了一条实现行业稳定达标排放的新路径。

  一是全面推行“装、树、联”。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通过厂区门口树立的电子显示屏展示5项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和焚烧炉炉膛温度(以下简称炉温)自动监测数据,并将自动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利用自动监测具有连续运行的优势推动垃圾焚烧行业非现场监管。目前,全国926家垃圾焚烧厂2029台焚烧炉均完成“装、树、联”。

  二是健全完善监管执法政策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和配套标记规则,在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明确自动监测数据可以用于行政处罚,有效解决认定难、处罚难的问题。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装、树、联”作为发放补助资金的前提,将扣减或停止发放补助资金作为对环境违法联合惩戒措施,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对违法垃圾焚烧厂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帮扶与执法并重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生态环境部多措并举开展行业帮扶,向垃圾焚烧厂发送14.7万余条预警信息,帮助其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隐患;组织行业专家对230家垃圾焚烧厂开展现场帮扶,针对性解决各类问题;累计面向610家次垃圾焚烧厂进行政策宣讲,通过微信客服号等方式答疑1.1万余次,全力帮助行业守法运行。同时,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全天候监管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定期对垃圾焚烧厂进行飞行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28家垃圾焚烧厂依法进行处罚,保持严格执法的监管态势,有效提升垃圾焚烧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公开垃圾焚烧行业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2019年,生态环境部倡导垃圾焚烧行业企业承诺“我是环境守法者,欢迎任何人员、任何时候对我进行监督”,目前共有324家垃圾焚烧厂主动作出了上述承诺。2020年,搭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5项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炉温曲线和相关数据标记;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两微”公开垃圾焚烧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问: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生态环境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连续7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极大促进了垃圾焚烧行业发展,全国垃圾焚烧厂数量从2017年的278家发展到2023年8月的925家,处置能力达103.5万吨/天,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目标。  一方面,垃圾焚烧行业实现了基本达标排放,为行业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以来,垃圾焚烧行业5项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达标率提升至99%以上;炉温达标率提升至99%以上;二噁英类污染物执法监测抽测达标率也提升至98%以上。  另一方面,垃圾焚烧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带来了多方面的良好变化。一是有效提升执法效能。非现场监管方式大幅度降低了现场检查的频次,切实降低了监管执法成本;数据标记实现异常情况快速上报,减轻了垃圾焚烧厂负担。二是投诉举报比例降低。在垃圾焚烧行业规模扩大超3倍的情况下,投运垃圾焚烧厂的环境投诉比例大幅度下降。三是有力支持“双碳”目标。2022年,全国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垃圾约2.81亿吨,与垃圾填埋相比,累计减少约2017万吨甲烷排放,折合二氧化碳当量约 5.043 亿吨,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问:《技术指南》编制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垃圾焚烧行业是近年高速发展的新兴行业,其污染物排放控制细节多、专业性强,部分地方的环境执法人员对垃圾焚烧行业的熟悉程度不足,制约监管执法效能的进一步提高。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实际需求出发编制《技术指南》,可以进一步完善垃圾焚烧行业监管政策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技术指南》为垃圾焚烧厂的现场监督检查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一是使环境执法人员科学全面的了解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控制,推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准确开展,保障垃圾焚烧厂守法运行。二是提供详细的现场工作指导,通过易学易用的“清单式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三是针对影响垃圾焚烧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常见问题,配套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帮助垃圾焚烧厂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环境违法风险。

  问:《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技术指南》包括7个章节,分别为: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检查的对象、要素、任务和流程,检查前的准备,检查过程,检查结果报告与分类处理,并附3个资料性附录。正文前3个章节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基本要素,后4个章节贯穿了现场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一是检查的对象、要素、任务和流程。检查对象为垃圾焚烧厂及其运营单位,检查要素包含制度建设和责任履行情况、垃圾焚烧炉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自行监测情况等5大类,检查任务包括排查是否存在环境违法情形、是否存在违反管理性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可以改进的情形等3类。  二是检查前的准备。为保障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检查前需做好人员、文件、装备等方面的准备。为保障现场监督检查精准高效开展,可要求检查对象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照资料性附录A提前整理检查线索。  三是检查过程。一是通过听取陈述建立对检查对象的宏观了解;二是通过现场查看直观获取检查信息;三是通过核查相关文件、数据、监控等内容对检查对象依法依规的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四是通过技术指标抽检、即时采样监测等方式验证相关文件、数据的真实性。

  四是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结合检查前的线索整理以及检查过程中获取和核实的检查信息,及时对检查结果中环境违法、违反管理性规定、可以改进等3种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问:《技术指南》的3个资料性附录有什么作用?

  答:3个资料性附录属于《技术指南》提供的知识库,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经验和技术核算方法等内容。

  一是资料性附录A含3个附表。其中:表A.1列出了垃圾焚烧厂可能涉及的35种环境违法情形,给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处罚条款,并对照《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给出了10类关键证据的提取建议。表A.2列出了垃圾焚烧厂可能涉及的27种违反管理性规定的情形,不涉及行政处罚。表A.3列出了垃圾焚烧厂较为常见的29种可以改进的情形,这些情形没有强制性的管理要求,但可能影响污染物排放达标能力或监测数据质量,故对应给出了帮扶建议,以帮助环境执法人员熟悉垃圾焚烧行业运行细节,指导垃圾焚烧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违法风险。

  二是资料性附录B提供了垃圾焚烧行业经验和技术核算方法。其中:附录B.1给出了与垃圾焚烧厂检查要素有关的行业经验值,供检查人员未取得垃圾焚烧厂设计文件、设计值缺失或设计值与实际偏差较大等情况时参考,用于指导快速掌握检查对象情况。附录B.2中给出了部分指标的简易核算方法。附录B.3给出了焚烧炉工况标记内容的核查方法,是在现场监督检查操作层面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和配套标记规则的细化。

  三是资料性附录C给出了炉温热电偶测量偏差查验的原理、方法与结果判定,适用于对热电偶测点到中控系统显示的信号传输和模数转化过程进行准确性查验。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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